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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起诉离婚去什么部门

一般起诉离婚去什么部门

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。具体来说:

1. 被告住所地 :通常情况下,离婚诉讼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2. 经常居住地 :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,则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3. 特殊情况 :

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、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、被劳动教养或监禁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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